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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5 15:50 分享至: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2号)送达公告


佛山市宏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全市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整改复查情况的通报》,你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所取得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标准条件。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佛建市撤告〔2023〕2号),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所取得的上述资质,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我局通过你公司的注册地址,向你公司邮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2号)你公司负责人未签收且电话无法接通,我局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7-82309161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附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2号)

 

  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4号)送达公告


广东锦和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全市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整改复查情况的通报》,你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所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标准条件。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佛建市撤告〔2023〕4号),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所取得的上述资质,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我局通过你公司的注册地址,向你公司邮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4号)你公司负责人未签收且电话无法接通,我局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7-82309161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附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4号)

 

       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5号)送达公告

 

广东泓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全市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及整改复查情况的通报》,你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所取得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标准条件。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佛建市撤告〔2023〕5号),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所取得的上述资质,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我局通过你公司的注册地址,向你公司邮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5号)你公司负责人未签收且电话无法接通,我局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7-82309161

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附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佛建市撤〔2023〕5号)

 

     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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