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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印发《佛山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9 09:30 分享至: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印发〈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函》(粤建节[2021]84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佛山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721 


佛山市绿色社区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民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6个部门《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民政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365比分_海豚体育直播-官网app下载:印发〈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函》(粤建节[2021]8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创建对象

二、创建目标

目前,我市共有城社区190其中禅城区87个,南海区24个,顺德区49个,高明区16个,三水区14,到2025年底,所有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阶段目标:2021年,以原“广东省宜居社区”(我市190个城市社区中有143个为省宜居社区)为基础,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年底前创建56个以上绿色社区2022年年底前,绿色社区达133个以上。2025年年底前,190个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

年度任务:

序号

社区总数量(个)

原“广东省宜居社区”数量(个)

创建绿色社区数量(个)

2021

2022

2025

1

禅城区

87

66

26

35

26

2

南海区

24

14

7

10

7

3

顺德区

49

37

15

20

14

4

高明区

16

14

5

6

5

5

三水区

14

12

4

6

4


合计

190

143

57

77

56

三、工作分工

(一)市“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绿色社区建工作,负责指导、督导各区绿色社区建,组织绿色社区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对通过认定的绿色社区进行授牌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依职能做好具体指导

(二)区人民政府为绿色社区建的责任主体。务必切实加强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共同推进绿色社区建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宜居社区创建的实施主体,要按照广东省绿色社区工作要求(试行)》,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齐居社区建设的“短板”和不足,加快推进居社区建设,积极申报绿色社区。

四、资金筹措

(一)整合现有资源。市直有关部门要整合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对社区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商业服务等设施项目优先改造和完善。

(二)加资金保障要加大对绿色社区行动财政投入,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街道办事处要将创建行动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逐年解决,各区创建工作经费应纳入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

(三)开拓资金投入渠道。要广开门路,多方筹集资金,发动社会、企业、居民,共同解决社区建设资金问题。做到社区参与,人人动手,共建共管共享美好家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的框架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教育、财政、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绿色社区创建督导组,督导全市的绿色社区建工作。各区“共同缔造”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本区绿色社区建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一是会议制度,市、区“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保持工作干劲,总结每个时期的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二是简报制度,市级各成员单位及各区、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报送绿色社区建项目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归纳;三是交流制度,市“共同缔造”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区、街学习交流,互相借鉴,互相督促。

(三)完善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区、镇三级的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定期议事协调制度,完善工作联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员,确保建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工作,抓好落实

(四)制定绿色社区行动实施方案。各区要根据广东省绿色社区工作要求(试行)和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区的绿色社区行动实施方案,并选择不同类型的若干个社区以点带面,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各区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7月底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逐步落实以奖代补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绿色社区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逐年解决,鼓励和引导企业及个人投资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绿色社区认定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直各部门,各区、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社区创建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使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支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认定程序

(一)申请。各社区对照《佛山市绿色社区评审认定标准》(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绿色社区申报表》,报所在街道办事处。

(二)推荐。各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填报的《绿色社区申报表》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填写意见后向所在区推荐。

(三)初审。各区对街道办事处推荐的绿色社区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填写意见后于每年的9月底前统一向“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申报。

(四)评审、认定。“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区上报的绿色社区进行评审,评审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已授予“广东省宜居社区”的社区可免于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行认定。

(五)公示。通过认定的绿色社区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公布公示通过后,于每年的12月底前由“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公布绿色社区名单。

七、授牌

“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对通过认定的绿色社区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系列标识”之“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标识”进行授牌。

 

附件:1.佛山市绿色社区评审认定标准


      2.佛山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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