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建设科技专家的作用,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促进我市勘察设计的发展,我局设立了佛山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为充实专家库力量,同时由于已入库专家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比较多,我局决定重新开展我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推荐入库工作。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将为下列工作等提供人才支持:
1.佛山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2.协助相关部门对佛山市重大勘察设计项目开展前期论证和提供咨询意见;
3.佛山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审;
4.佛山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
5.《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专家组;
6.佛山市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审查。
(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为: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市政(城镇燃气、环境卫生)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装饰、消防、幕墙、钢结构、环境、绿化等专项设计、工程预结算等方面。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了解或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二)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勘察设计理论和技术水平。
(三)具备符合下列条件:
1.若该专业类别未实行注册制的,需获得高级职称3年以上(含3年);
2.若该专业类别已实行注册制的,需是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专业工作经历的注册工程师。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本次推荐专家的原则及范围
(一)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和区(部门)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的条件择优推荐。
(二)在职国家公务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原已入库的专家,需要继续入库的,本次需要重新申请。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提供材料
1.《佛山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份;
2.推荐人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等)各1份(区局核对原件);
3.大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填写《佛山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等,按属地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汇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具意见。市直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市局。
(三)受理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7月5日前报送市住建管理局设计科技科。
(四)公布专家名单
我局将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单位推荐意见、年龄结构及专业结构合理搭配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专家名单,同时废止原有的第一至第四批专家库。
附件:佛山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周维,联系电话:82710224,邮编:528000,地址:禅城区城门头西路8号市住建管理局西座61室)
抄送:市勘察设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