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31日。在公示期间,如申请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咨询(0757-82309126)。
附件: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