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绿色建筑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佛建管函〔2016〕405号),南海、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组织完成2019年第五批绿色建筑认定项目的审查工作,经审核及完成公示,现予以认定并公布。
附件:2019年第五批绿色建筑认定项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5日
(联系人:蔡绮婷,联系电话:0757-82284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