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绿色建筑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佛建管函〔2016〕405号),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组织完成2018年第二批绿色建筑认定项目的审查工作,现将通过认定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2018年第二批绿色建筑认定项目公示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联系人:蔡绮婷,联系电话:0757-82284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