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绿色建筑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佛建管函〔2016〕405号),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组织完成2017年第一批绿色建筑认定项目的审查工作,经审核及完成公示,现予以认定并公布。
附件:2017年第一批绿色建筑认定项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